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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果之說為事實上之定論,可以說千古不移。
嘗云:「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」,實地觀察,
自有充分証明。上自天界,下至地界,
無論為人為物、為鬼為神,皆在因果之中。

人生宇宙既為萬物之靈,豈可顛倒變化而不明因果;
豈可自作聰明而不信因果。語云:
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後世果,今生作者是。」
前世種因,今生結果;今生種因,來世結果。
因之,因果不了,以致生死不了;四生六道,
從此輪迴不已。雖有富貴,難免貧賤;
雖有福報,難免孽報。究竟生生死死,
苦多甜少,終無出頭日期。

世人不信因果,說人死如燈滅;不信報應,
說祇見活人受罪,未見死人戴枷。
殊不知人由三部結成,形體僅為其一,
形體之外,尚有靈性與氣體。
人死是形體滅,而靈性與氣體並未滅,
可以說人死並非真死,不過出陽世、
入陰世,如遷居耳。
人既非真死,生前造孽,死後豈能免受?
譬如遷居,住居甲村所欠之債,遷至乙村,豈可不還?
人在陽世不信因果,及至三寸氣斷,魂入陰曹,
孽鏡台前一照,便知不虛不假,然悔之已晚矣。
大地男女應及早覺悟,多種善因、
多積德行,諸惡莫作、眾善奉行,尤其誠心修道、
代天宣化、廣立功德,超脫麈世、結成佛果、
永脫輪迴;利用因果而超出因果,是為最切要者。
而超出因果之說無他,皆因超氣入理之故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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